財政部北區國稅局,獎金,徵件,唱歌,影片,短影音,比賽,統一發票,雲端發票,雲端發票載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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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活動期間
114 年 9 月 18 日至 114 年 11 月 30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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貳、比賽時程
  1. 初賽報名期間:9 月 18 日 9 時至 10 月 14 日 23 時 59 分止,逾期恕不受理
  2. 決賽名單預計公布日期:10 月 27 日
  3. 決賽辦理日期:11 月 9 日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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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、參加對象
  1. 就讀於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轄區範圍(新北巿、桃園市、新竹縣(市) 、基隆市、宜蘭縣、花蓮縣、金門縣、連江縣(馬祖))之高中(職)或大專院校在校學生
  2. 本活動採限額報名:個人組上限 50 組、團體組上限 50 組,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,額滿即止
  3. 團體組報名不得跨校組隊
  4. 職業歌手或有經紀合約者不得報名參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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肆、報名方式
  1. 採線上網路報名,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初賽影音影片至YouTube網路平台,並提供YT影片連結以及原檔的雲端下載連結
  2. 請於報名繳交影片連結同時提供影片封面圖(請將歌曲名稱顯示在封面圖上)
  3. 每位參賽者均須在報名時填寫學校名稱並上傳在學證明(可為在學證明書影本、在學證明電子文件或是學生證影本加蓋註冊章等方式)
  4. 每位參賽者均須下載及登入「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」上傳截圖畫面證明
  5. 未滿18歲之參賽者,須法定代理人(監護人)簽署同意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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伍、賽制規則
  1. 參賽人數
    1. 可個人或團隊參賽,團隊以 3 人為限,每人限報名個人組或團體組 1 次
    2. 決賽入圍個人組 5 組、團體組 5 組
    3. 如為團隊報名請推派 1 人為代表人,承辦單位發送之通知均以此代表人為之
    4. 團體組經錄取晉級決賽之隊伍,若無不可抗力因素不得異動團員,如需異動,則必須出具相關證明文件並經承辦單位同意始得參賽
  2. 比賽歌曲
    1. 初賽:錄製 1 分鐘清唱影片
    2. 決賽:歌曲伴唱採用弘音伴唱系統,選唱歌曲時間以 5 分鐘為限,歌單請至弘音官方網站查詢;另可選擇自備樂器伴奏
  3. 比賽方式:採初賽及決賽兩階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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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、評選規則
  1. 初賽:採影片評選
    1. 參賽者自行錄製演唱實況影音影片(格式:以 MP4 ∕ MOV為主),影像及聲音須清晰完整,個人組取5組晉級,團體組取5組晉級,共計取10隊晉級決賽
    2. 參賽影片需一鏡到底,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後製、剪接、修音或加入混音元素,如經發現將取消比賽資格並追回得獎獎金及獎狀
    3. 參賽影片不得出現參賽者姓名、學校、團隊成員及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、符號或記號
    4. 晉級決賽之隊伍以及演唱順序,預計將於114年10月27日公布於報名網站,並以E-mail及電話通知
    5. 所有參賽者影片將會公開於比賽官網上,用於網路人氣票選
  2. 決賽:採現場評選
    1. 時間:114年11月9日(星期日)下午13:00~16:30
    2. 地點:基隆表演藝術中心演藝廳(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五樓)
    3. 自選一首歌曲參賽或自備樂器伴奏,並於114年10月31日前將選唱歌曲曲目或自備之樂器清單告知承辦單位,現場不提供歌詞螢幕機
    4. 決賽結果於比賽現場公布,並於現場進行頒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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柒、評分方式
初賽採影片評選,決賽採現場比賽評選
  1. 初賽:歌唱技巧50%、音準音色50%
  2. 決賽:歌唱技巧40%、音準音色40%、舞台表現(含服裝造型)20%
  3. 另針對服裝造型若能巧妙融入雲端載具、統一發票或租稅相關之創意元素,將予以額外加分(上限 3 分,約占總分 3%)
  4. 成績計算採序位法評選,並召開評審會議針對晉級組別、名次確認共識,如有分數相同情況,將透過評審會議共同決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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捌、初賽網路人氣票選
  1. 期間:114年10月17日09時00分至114年10月23日23時59分止
  2. 每人每日最多可捐贈三張發票進行投票(每捐贈一張發票可投票一次),票選心目中最佳歌聲
  3. 個人、團體分組取最高票各一組獲獎
  4. 任何以不正當行為或利用電腦、網路漏洞進行灌票或竄改票數,若經檢舉或查證屬實,主(承)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,並追回所得獎金及獎狀